主要以學生自主學習之實踐、 跨領域小組合作溝通及互動思考能力之培育、未來視野擴展與決策能力之培育、跨領域工作環境之建構為目標,提供學生實踐創意的平台與創新能力,引領學生發揮其潛能,進而實踐創業的理想與目標。
本學程於 107 學年度起調整學程課綱,循序漸近地引導學生習得設計思考的能力,由淺入深跳脫以往的「教科書學習」方式,從分組討論到專案式學習的過程中,培養學生跨域學習、獨立思考、團隊合作的能力。
於108學年度正式更名為設計思考跨域創力學程(創力學程),核心課程以「實作」工作坊實施,帶領學生由發現、洞察、構思、發展,進一步實踐創新想法並擴散影響力。
110學年度又依學程現況再次修訂學程修業辦法,並於111學年度施行之。
【111三創學程】
本學程修習課程至少15學分,分為:
(一) 先修課程:需修讀至少2學分。
三創與設計思維(Creativity, Innovation & Entrepreneurship thinking) (2學分)
(二) 核心課程:需至少修習三門課程,分別對應下列三核心課程,且需修讀至少6學分以上。
(1)設計思考I-發現與洞察 (2學分)(Design thinking I - Discover for Insights)
(2)設計思考II-構思與發展 (2學分)(Design thinking II - Develop for Ideations)
(3)設計思考III-實踐與擴散 (2學分) (Design thinking III - Deliver for Implementation)
(三) 選修課程:需修讀至少7學分。成大正規課程中,課程名稱包含「創」字者皆可認列。
備註:
* 學生若對於修習本學程課程認定有疑義時,學程主任得召開學程指導委員會討論之。
【108新制三創學程】
本學程修習課程至少15學分,分為:
(一) 先修課程:需修讀至少2學分。
三創與設計思維(Creativity, Innovation & Entrepreneurship thinking) (2學分)
(二) 核心課程:需至少修習三門課程,分別對應下列三核心課程,且需修讀至少6學分以上。
(1)設計思考I-發現與洞察 (2學分)(Design thinking I - Discover for Insights)
(2)設計思考II-構思與發展 (2學分)(Design thinking II - Develop for Ideations)
(3)設計思考III-實踐與擴散 (2學分) (Design thinking III - Deliver for Implementation)
(三) 實務專題(The Lunchpad)(1學分):修畢先修課程2學分、核心課程三門6學分以上及選修課程6學分後,始可修習實務專題,為必修1學分。
(四) 選修課程:需修讀至少6學分。
【104舊制三創學程】
一、必修課程
(一) 三創與設計思維(2學分)
(二) 創意設計Studio(2學分)
(三) 創新設計Project(2學分)
(四) 創業實務Project(2學分)
二、必選修課程(至少15學分):
(一) 非設計學院學生
(1)人類因素學(3學分)
(2)其他設計學院必修一門
(二) 設計學院及管理學院學生
(1)團隊成員系所必修課程二門(由指導老師指定)
(三) 非管院學生
(1)初等會計學(財務分析)(3)
(2)其他管理學院必修課程一門。
(四) 至少32小時工作營1個學分
(五) 「創業沙龍」、「創業家論壇」、「大師傳成」、「產業大師論壇」、「三創中心演講」0個學分15場演講。
科目碼 | 科目名稱 | 選必修 | 學分 | 授課老師 | 課程說明 | 開課單位 | 先修課程 |
---|---|---|---|---|---|---|---|
A92B800 | 三創與設計思維 | 選修 | 2 | 邱士峰 | 講義與專案 | 通識中心 | |
A92P200 | 設計思考 I-發現與洞察 | 選修 | 2 | 馬敏元、黃仲菁 | 專案執行 | 通識中心 | |
A92Q510 | 設計思考 I-發現與洞察 | 選修 | 2 | 馬敏元、黃仲菁 | 專案執行 | 通識中心 | |
A92Q520 | 設計思考II-構思與發展 | 選修 | 2 | 黃仲菁 | 專案執行 | 通識中心 | |
A92Q530 | 設計思考 III-實踐與擴散 | 選修 | 2 | 楊佳翰、黃仲菁 | 專案執行 | 通識中心 | |
A939900 | 設計思考 III-實踐與擴散 | 選修 | 2 | 楊佳翰、黃仲菁 | 專案執行 | 通識中心 | |
A93A700 | 設計思考:實務專題 | 選修 | 1 | 馬敏元 | 專案執行 | 通識中心 | 先修、核心、選修課 |
A9K0400 | 如何培養3創? | 必修 | 2 | 劉世南 | 講義與實習 | 通識中心 | |
FZ20600 | 設計思考 Ⅲ- 實踐與擴散 | 必修 | 2 | 楊佳翰 | 專案執行 | 規劃與設計學院 | |
FZ21200 | 設計思考Ⅰ—發現與洞察 | 必修 | 2 | 馬敏元 | 專案執行 | 規劃與設計學院 | |
FZ21300 | 設計思考Ⅱ—構思與發展 | 必修 | 2 | 簡聖芬 | 專案執行 | 規劃與設計學院 |
98年8月21日98學年度第2次學程推動委員籌備會議通過
98年11月25日98學年度第1次學程指導委員會議通過
99年5月19日98學年度第2次學程指導委員會議通過
99年10月06日99學年度第1次學程指導委員會議通過
100年11月14日100學年度上學期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通過
101年5月30日100學年度第2次學程指導委員會通過
101年10月29日101學年度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通過
102年3月22日101學年度下學期學程指導委員會通過
104年4月10日103學年度第2次學程指導委員會通過
104年4月10日103學年度第4次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104年5月14日103學年度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通過
107年10月8日 107學年度第1次學程指導委員會通過
107年10月24日107學年度第2次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107年11月27日107學年度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通過
111年4月8日 110學年度第1次學程指導委員會通過
111年4月13日110學年度第2次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111年5月10日110學年度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通過
第一條、茲依據國立成功大學跨領域學程設置準則開設設計思考跨域創力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之跨領域學分學程,提供學生實踐創意的平台與創新能力,引領學生發揮其潛能,進而實踐創業的理想與目標。
第二條、本學程由本校規劃與設計學院籌設辦理,設置學程主任(召集人)一人由規劃與設計學院院長遴聘,負責統籌執行本學程之各項事宜;下可另聘執行長一名,協助執行學程課程與專案。本學程設置設計思考跨域創力學程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審議本學程之政策及相關事項。本委員會置委員六人,規劃與設計學院院長、學程主任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由學程主任就院內外相關人員聘任之。學程課程相關規定與決策由本委員會委員投票過半數決定之,若同一委員同時兼具多重身分,以一席(票)計之。
第三條、一、本學程課程包含先修課程(2學分)、核心課程(6學分)與選修課程(7學分)。
二、本學程委員會每學期應協調相關教學單位開設本學程各科目供學生修習,並於設計思考跨域創力學程網頁公告。若學生對於修習本學程課程認定有疑義時,學程主任得召開學程指導委員會討論之。
三、本學程修習課程至少15學分,分為:
(一)先修課程:需修讀至少2學分。
三創與設計思維(Creativity, Innovation & Entrepreneurship thinking) (2學分)
(二)核心課程:需至少修習三門課程,分別對應下列三核心課程,且需修讀至少6學分以上。
(1)設計思考I-發現與洞察 (2學分)(Design thinking I - Discover for Insights)
(2)設計思考II-構思與發展 (2學分)(Design thinking II - Develop for Ideations)
(3)設計思考III-實踐與擴散 (2學分) (Design thinking III - Deliver for Implementation)
(三)選修課程:需修讀至少7學分。
第四條、凡本校學生,皆可提出申請設計思考跨域創力學程。申請本學程之學生,應填寫設計思考跨域創力學程申請書,經學程主任或執行長同意後始可修習。學程主任或執行長每學期應就學程學生申請及選讀情形向學程指導委員會提出報告。
第五條、修滿本學程規定學分數且成績及格之學生,得填寫設計思考跨域創力學程證書申請表,向本學程申請核發學程學分證明。若核發學程證書後發現申請資料不實,本學程委員會得撤銷之。
第六條、已具本學程修習資格,而未修畢本學程學分之大學部學生,若大學畢業五年內成為本校研究生,得繼續修習本學程,其已修習之學分數併入計算。
第七條、本辦法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本辦法經本委員會、院課程委員會及校課程委員會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設立單位 | 規劃與設計學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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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導學院 | 規劃與設計學院 | 計畫主持人 | 林子平 |
召集人姓名 | 林子平 | 召集人職稱 | 特聘教授兼副院長 |
召集人電話 | 54055 | 召集人email | em54050@email.ncku.edu.tw |
姓名 | 單位 | 職稱 | 負責項目 | 電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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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容卉 | 規劃與設計學院 | 專任助理 | 學程承辦人、課程安排 | 54055 | ciec.ncku@gmail.com |